近日,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》。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;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;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,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;修订积分落户政策;逐步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;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比例或数量;推进来苏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,平等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等等。
苏州户籍新政来了!租房即可落户,推动薪酬、教育平等
2020-12-24 浏览:225
苏州户籍新政来了!租房即可落户,推动薪酬、教育平等
近日,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》。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;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;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,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;修订积分落户政策;逐步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;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比例或数量;推进来苏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,平等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等等。
近日,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》。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;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;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,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;修订积分落户政策;逐步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;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比例或数量;推进来苏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,平等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