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3日,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打击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:一、严禁滞后网签。二、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。三、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。四、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,应当委托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。
海口发布通知打击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
2020-08-06 浏览:125
海口发布通知打击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
8月3日,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打击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:一、严禁滞后网签。二、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。三、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。四、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,应当委托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。
8月3日,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打击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:一、严禁滞后网签。二、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。三、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。四、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,应当委托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。